一、调价背景
受国外大环境影响,今年以来国内燃油零售价格大幅上涨,对比2018年零号柴油价格,截止2022年5月31日,上涨比例达41%,班线客运经营成本直线上升,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充分激发道路运输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行业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营者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运输服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近日,州交通运输局广泛听取社会与行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上调部分客运线路票价。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范围
核定调整全州范围内一类班车客运(省际客运班车,毗邻县除外)、二类班车客运(市际客运班车,毗邻县除外)、三类班车客运(县际客运班车,毗邻县除外),西昌市毗邻县市客运线路按照三类班车客运核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客运线路除外。
(二)明确上调基准
《方案》中明确指出,按照《四川省物价局 关于改革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川价发〔2005〕209号)文件,规定“燃油价格以2005年8月31日为基数,燃油价格上下浮动每超过10%(含10%),运价相应上下浮动0.005元·人/千米。”,我局以2018年州政府同意调整基础运价上,参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油价,上浮0.02元·人/千米。
(三)强调政府引导,市场充分竞争
《方案》中明确,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三家及以上经营者共同经营线路、与高铁动车平行线路等竞争充分的客运班线,实现市场调节价,以上涉及我州县市德昌县、西昌市、冕宁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目前动车还未完全贯通,待贯通后,将实现市场定价。
(四)再次明确调整依据
《方案》中明确,依据2022年5月31日零号柴油价格,上浮或下降比例超过10%(包含10%),由相关企业参照《方案》,调整运价后报审。
政策文件: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调整凉山州班线客运票价方案》的通知(凉交发〔202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