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州交通运输局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审计监督工作实际,拟定了《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经2023年第23次党组会会议审议通过。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由总则、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实施程序、内部审计结果运用、责任追究、附则等七章三十一条组成。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局属单位应根据单位情况,确定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提出了内部审计机构的功能和目标定位,明确了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责和权限,为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严格遵循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明确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审计前准备工作、拟定审计方案、编制审计报告、反馈审计结果等程序要求作了细化明确,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规范严谨。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要求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机制与内部控制措施,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及时整改。同时提出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政策文件: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凉交发〔202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