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试行)》解读



来源:局财务科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17:06 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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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凉山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背景

(一)落实政策要求。近年来,中央和省州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系列部署,《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明确提出资金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对所管理项目和使用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流程,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具体办法,强化相关行业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落实见效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绩〔2024〕31号)文件指出“各级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实施方案,建立内部工作机制。”为落实有关政策要求,需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内部管理需要。当前在规范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还有一定的短板,存在职责分工不明确、绩效管理和业务管理相分离、绩效运行监控及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通过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有助于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向规范转化。

二、《办法》形成过程

通过参考关于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在形成《办法》初步框架的基础上,多次征求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形成了该《办法》。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四川省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落实见效实施办法>的通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凉山州州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9章30条,从总则、职责分工、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迎接绩效检查、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及监控结果应用、工作监督与考核、附则9个方面对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

(一)总则(第一章),主要是对制定依据、内涵要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作出规定。

(二)职责分工(第二章),主要对州局、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的职责分工作出规定。

(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第三章),主要对部门预算事前评估要求、绩效目标报送、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作出规定。

(四)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第四章),主要对专项预算事前评估要求、绩效目标报送、切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报送、专项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以及其他要求等作出规定。

(五)迎接绩效检查(第五章),主要对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迎接评价的流程及评价结束后的问题整改等作出规定。

(六)开展绩效评价(第六章),主要对开展绩效评价的总体要求、开展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绩效评价的流程、评价范围及问题整改等作出规定。

(七)绩效评价及监控结果应用(第七章),主要对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

(八)工作考核与监督(第八章),主要对强化各单位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及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九)附则(第九章),主要是对《办法》试用期限、例外情况、解释权等作出规定。

政策文件: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凉山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凉交发〔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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