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由于今年以来油价持续上涨,拟在 2018基础票价基础上,调整道路旅客运输票价。
调整后,以2022年5月31日零号柴油零售价格为基准,每上下浮动超过10%(含10%),我局将发布运输价格调整通知,由企业核算票价后报相应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县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可参照本方案调整)。
现将《2022 年调整凉山州班线客运票价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在运输企业及客运场站做好公示宣传工作,认真组织,遵照执行。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调整凉山州班线客运票价方案
一、实施范围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运函〔2021〕379号)中第七款第一条“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权限与许可权限同步调整,一类、二类、三类班车客运定价管理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工作机构具体行使,四类班车客运定价管理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工作机构具体行使。”,凉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定一类班车客运(省际客运班车,毗邻县除外)、二类班车客运(市际客运班车,毗邻县除外)、三类班车客运(县际客运班车,毗邻县除外),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定四类班车客运及毗邻县班车客运,西昌市毗邻县市客运线路按照三类班车客运核定。
二、基础运价核定方式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 关于改革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川价发〔2005〕209号)文件,规定“燃油价格以2005年8月31日为基数,燃油价格上下浮动每超过10%(含10%),运价相应上下浮动0.005元·人/千米。”,换算运价,在2018年基础运价上,上浮0.02元·人/千米。全程高速公路客运票价,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上浮不超过20%内,确定具体价格。
为及时有效跟进燃油浮动变化,适时调整客运班线票价,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期发布的燃油零售价格上下浮动每超过10%时,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将及时发布票价调整通知,由旅客运输经营企业组织测算工作,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依法公示。
三、特殊线路推行客运票价市场化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指示精神,三家及以上经营者共同经营线路、与高铁动车平行线路等竞争充分的客运班线,实现市场调节价。成昆复线途经我州德昌县、西昌市、冕宁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拟放开以上县市与动车重合客运线路票价,因部分县市境内成昆复线尚未完全开通,待成昆复线通车后,由客运班线经营企业自行实行市场化定价。
四、其他要求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组织相关客运经营企业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营业场所、企业门户网站和营运车辆显著位置公布运价或票价,并张贴12328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主动接受旅客监督。
政策解读:凉山州2022年调整班线客运票价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