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有关科(室):
现将《凉山州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9日
凉山州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州委九届五次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开局之年。全州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州委州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依法规范、应用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为目标,以“信用交通州”创建为契机,聚焦信用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信用承诺、信用评价、激励惩戒,为加快实施交通强州战略提供坚实支撑。
一、持续推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1.开展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优化信用评价工作流程,持续抓好全州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启动全州重点公路养护工程、水路运输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实现对从业单位全覆盖。
牵头单位:工程科、高管科、养护科、运输科、港航科
责任单位:州公路养护中心、州公路运输中心、州航务海事中心、州工程质量中心
2.开展道路运输记分工作。抓好道路重点营运车辆和企业安全生产记分和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工作。按照车辆记分管理标准、企业记分管理标准和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对道路运输重点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营运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和营运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技术标准不达标、装备配备使用不到位以及营运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等,分类实施记分,并做好数据归集工作。
牵头单位:运输科
责任单位:安监科、州交通执法支队、州公路运输中心、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二、积极开展“信用交通州”创建工作
3.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局成立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统筹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建立与州发改等部门有效沟通互动机制。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工程科、高管科、农建科、养护科、运输科、港航科、安监科、科信科、行政审批科、州公路养护中心、州交通执法支队、州公路运输中心、州航务海事中心、州工程质量中心
4.全面推进“信用交通州”创建。围绕创建目标,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布置的主要任务和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任务清单,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好各项工作。加强创建工作保障,强化各科室(单位)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工程科、高管科、农建科、养护科、运输科、港航科、安监科、科信科、行政审批科、财务科、州公路养护中心、州交通执法支队、州公路运输中心、州航务海事中心、州工程质量中心、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三、持续推动行业信用与业务深度融合
5.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公布实行信用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按程序即时办理、优先办理。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作用。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
责任单位:工程科、农建科、养护科、运输科、港航科、公路养护中心、州交通执法支队、州公路运输中心、州航务海事中心、州工程质量中心
6.加强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强化分类分级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制定相对应的抽查比例和频次。
牵头单位:工程科、高管科、养护科、运输科、港航科、法规科
责任单位:州公路养护中心、州交通执法支队、州公路运输中心、州航务海事中心、州工程质量中心
7.推行“信易+”场景应用。研究制定“信易行”、交通“信易贷”、信易+驾培、信易+维修、信易+出租”车等制度文件,采取实际措施推进“信易+”工作,推出信用产品。对推出的“信易+”应用场景进行报道,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成效。
牵头单位:运输科、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8.强化信用信息归集。落实“双公示”制度,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依据“双公示”数据标准,填报相关信用信息。对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同步录入“信用交通·四川”平台、“信用中国·四川凉山”平台集中公示,确保“双公示”信息全归集、无遗漏,上报合规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法规科
责任单位:州交通执法支队、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9.加强信用联合惩戒。依据《四川省交通运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做好交通运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向省交通运输厅推送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开展信用专项工作,在超限超载、出租车违规经营、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诚信缺失专项治理,曝光失信案例。
牵头单位:运输科、港航科、安监科、工程科、高管科、农建科、养护科、法规科
责任单位:州公路养护中心、州交通执法支队、州公路运输中心、州航务海事中心、州工程质量中心、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四、做好诚信文化宣传工作
10.持续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国家工作人员诚信教育,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牵头单位:法规科、人事科
责任单位:办公室、科信科、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11.加强诚信宣传培训工作。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春运”等主题活动,积极发布诚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本地区信用交通建设取得先进经验,组织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信用专题培训。
牵头单位:法规科、人事科、运输科、工程科、高管科、农建科、养护科、港航科、科信科、安监科、州公路养护中心、州交通执法支队、州公路运输中心、州航务海事中心、州工程质量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照任务目标,结合实际,建立年度工作台账,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指点专人负责,确保落实到位。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要指定1名联络员,于每月底前将本月牵头事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填写工作台账,报送局法规科,局法规科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将推进信用建设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信息,报送局科信科。
(三)加强督查考核。省厅、州局将对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对推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