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川渝地区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等五张清单》的通知(凉交法〔2023〕40号)



来源:局法规科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5:22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上一篇: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凉交〔2024〕4号)
下一篇: 凉山州2023年第四季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