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潘英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提高美姑县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上级补助的建议》(第10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州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补助标准
“十四五”期间,省厅给予我州17县市建设补助标准为:通组路建设项目每公里补助25-53万元;其中美姑县通组路建设项目每公里补助41万元,已属于中上水平。我局已积极向省厅呼吁,对接厅公路局规划处、农建处等相关部门,力争在“十五五”期间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二、建议协同发力、拓宽资金获取渠道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资金等争取力度,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明确县(市)是农村公路的实施主体。在财政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安排等方面充分考虑交通建设、公路养护等需要,优先向交通建设倾斜。
(二)加强各类资金统筹。经我局积极协调出台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交通强州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凉府办发〔2022〕36号)。加大对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农村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各县(市)财政局在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涉农资金时,应充分征求本级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在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各县(市)应整合不少于20%的乡村振兴、涉农等资金,用于支持交通建设。每年年底,州县两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向本级财政局提交下一年度交通建设资金需求,州财政局和各县(市)财政局结合财力状况,给予优先保障。
(三)创新筹资模式。按照“一路一策”的方式发展“路衍经济”,探索将公路建设与沿线资源统筹规划、一体招商、综合开发,最大限度整合各类资源,统筹推进交通建设、沿线土地整理、资源开发等,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照“资源换资金”思路,鼓励支持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光伏、旅游、矿产、物流和能源网点、公路水路客货运等资源及相关特许经营权打捆,多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潘英代表所提的建议非常好,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为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希望今后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