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凉山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来源:局办公室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5:25 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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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潘英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提高美姑县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上级补助的建议》(第10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州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补助标准

十四五期间,省厅给予我州17县市建设补助标准为:通组路建设项目每公里补助25-53万元;其中美姑县通组路建设项目每公里补助41万元,已属于中上水平。我局已积极向省厅呼吁,对接厅公路局规划处、农建处等相关部门,力争在“十五五”期间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二、建议协同发力、拓宽资金获取渠道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资金等争取力度,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明确县(市)是农村公路的实施主体。在财政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安排等方面充分考虑交通建设、公路养护等需要,优先向交通建设倾斜。

)加强各类资金统筹。经我局积极协调出台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交通强州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凉府办发〔202236)。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农村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各县财政局在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涉农资金时,应充分征求本级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在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各县应整合不少于20%的乡村振兴、涉农等资金,用于支持交通建设。每年年底,州县两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向本级财政局提交下一年度交通建设资金需求,州财政局和各县财政局结合财力状况,给予优先保障。

)创新筹资模式。按照一路一策的方式发展路衍经济”,探索将公路建设与沿线资源统筹规划、一体招商、综合开发,最大限度整合各类资源,统筹推进交通建设、沿线土地整理、资源开发等,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照资源换资金思路,鼓励支持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光伏、旅游、矿产、物流和能源网点、公路水路客货运等资源及相关特许经营权打捆,多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潘英代表所提的建议非常好,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为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希望今后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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