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8名网约车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公告



来源:局行审科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0:27 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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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我局拟依法对以下8名网约车驾驶员持有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予以撤销,并声明作废。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8月21日前反映,联系电话:3223120(州交通运输局行审科)。

附件:拟撤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网约车驾驶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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